当前位置:首页>机构设置>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19-05-23            字体大小:  

       平顶山市是一个新兴的以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为主的工业城市,伴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和产业工人的持续增加,职业病有害因素逐年增多,粉尘、有毒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等职业病有害因素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健康。原来设在平顶山市卫生防疫站的劳动卫生科已不能够满足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急需成立一个新的机构专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1979年5月6日,经平顶山市委组织部批准,在平顶山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的基础上成立“平顶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编制80人。因当时办公条件所限,最初平顶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设在市开源路北段市内衣厂院内,全部工作人员仅有16人。办公和化验用房共计90平方米,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只能开展一般性的工业卫生工作;1982年4月,市职业病防治所迁至体育路中段路东原市直机关门诊部,但办公场所仍然狭小,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不便;为彻底改变这种居无定所的现状,1981年至1983年,平顶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想方设法、历经艰难与波折自筹资金20余万元,在新华区李庄村南(今长青路4号)买地6.975亩,开始了新址的筹备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于1984年6月建立健全了科室,增添汽车两辆,摩托车1辆,广泛开展我市的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1985年底,工作人员增加到59人。并于1987年6月迁至新华区长青路4号院。从此,平顶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告别了漂泊不定的状况,有了一个全新的家,并且在这里一干就是30多年。

  为不断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2005年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新城区管委会在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北100米东侧为市职业病防治所划拨土地4971m2,土地价格135万元。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由市职业病防治所、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市卫生监督局利用市职防所土地合建综合楼。综合楼于2014年6月17日开工建设,2015年纳入国家重大疾病防治设施中央投资项目,并于2018年8月27日投入使用。原址保留并改建为职业病医院,以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病人康复治疗等工作。